wasd0719 发表于 2018-1-25 20:45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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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南站“男子穿越铁道身亡”案一审开庭 死者家属索赔82万 新京报快讯(记者王煜)一度引发关注的南京南站“男子穿越铁道身亡”一案,一审于1月24日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。新京报记者获悉,死者家属认为南京南站方存在失职情形,索赔82万元,案件未当庭宣判。新京报此前报道,2017年3月26日下午3时43分,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/7次列车在到达南京南站,进入21号站台时,一年轻男子突然从对面22号站台跳下,横越股道,试图翻上21号站台未果,被夹在D3026/7次列车1号车厢与站台之间。 南京南站称,事发后,列车停车,车站工作人员即通知120急救中心、公安和消防部门到现场开展救援,在救援的过程中,120医生宣布该男子死亡。 新京报记者获悉,死亡男子姓杨,去世时27岁,重庆人。事发后,死者家属将铁路上海局集团及铁路南京南站告上法庭,并提出包括丧葬费、精神损失补偿金、误工费等在内损失总计102 万元,其中上海铁路局集团及南京南站应承担80% 责任,即赔偿近82 万元。 死者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,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死者穿越铁道,涉嫌失职;此外,南京南站的站台没有设置安全门,应承担一定责任。 新京报记者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,案件一审于24日开庭。庭审中,被告方提出,事件中铁路方面不应承担责任,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,案件未当庭宣判。 点评:以后火车来了去卧轨、汽车来了趴在路面,都可以索赔。还有良知吗?还有道德底线吗?对于不遵守规则,造成事故死亡的一分钱也不能赔偿。跳楼的是不是要告建楼的,跳桥的是不是要告建桥的。这个和在电梯里吸烟,结果死啦,还要告人好像啊,死者家属你们的脸不要就算了,不要把脸当成屁股啊!太可耻了!小心被人肉啊!恶心到家,可耻到家,地铁公司应向其家属索赔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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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南站“男子穿越铁道身亡”案一审开庭 死者家属索赔82万 |
28900735 发表于 2018-1-27 20:22 只看TA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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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铁路方面不应该是被告,而是原告,一个27岁有自主能力的人,难道没有判断危险的能力吗?影响运输的损失少说也要几千万吧,铁路出于人道主义,就不和你家人计较了,没想到反而成被告了!铁路部门应追究该男子因违法穿越线路,扰乱正常的铁路运输秩序及有此带来的经济损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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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ssxv 发表于 2018-1-27 21:26 只看TA 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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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路系统应该向死者家人索赔,一个成年人在明知道其行为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,仍然去作死,那他的死就是罪有应得,其造成的损失就应该由其家人赔偿。要是这种情况下仍然要判铁路赔的话就是纵容恶人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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