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5日,资阳市森林公安局通报称,贵州“老板”带着3人在资阳城郊大肆捕鸟,约半个月时间猎获5000多只,其中2000多只已经销往广东餐馆,3000多只被现场挡获。
10月17日,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巡逻时,发现城郊路边一名男子形迹可疑。男子满手是血,身上粘着羽毛。民警盘查发现,男子背包里装着大量鸟儿,附近的树林里还张着网。巡逻民警判断男子涉嫌非法捕鸟,立即将案件移交雁江区森林公安局。森林公安经过突击审讯,男子交代自己姓韦,是贵州人,与另外2人跟随贵州“老板”吴某到资阳专门捕鸟。
“我们让韦某联系吴某,以交鸟的名义约见吴某。”办案民警介绍,通过韦某,民警掌握了吴某的住处,其租住在雁江城郊的一农户家。民警赶到农户家,打开房间门时,只见地面上是密密麻麻的鸟堆,吴某当场抓获。“一个鸟堆,50只鸟,吴某正准备打包运送到外地。”民警介绍。经过2小时轮流清点,民警现场清理鸟儿数量达到3071只,同时还有100余张捕鸟网、多部收录机等作案工具。
经四川星辉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被扣押的涉嫌非法狩猎的猎获物中有北红尾鸲2只,小鹀3067只,普通翠鸟1只,灰头鹀1只,均属于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吴某交代,2017年10月初,他组织贵州人韦某等3人,到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、保和镇、宝台镇等多地专门捕鸟。吴某先从网络上下载各种鸟叫声,然后购买录音机,交给韦某3人。在城郊荒地及树林里,韦某等人播放各种鸟类的声音,吸引附近的鸟只。同时,3人架设鸟网猎捕各种鸟类。至案发时,近半个月时间,该团伙共捕猎鸟只5000余只。
韦某交代,他和另外两人负责捕鸟,吴某专门收购。他们选好捕鸟地点后,24小时张网,每天早上9-10点取一次鸟,最多一次可以取百余只,每天给吴某交一次货。
民警调查发现,吴某以5毛钱一只,向韦某等人收购鸟只,然后再以7毛钱一只销售给下家阿勇。警方调查发现,阿勇也为贵州人,阿勇将鸟统一销售给广州餐馆。案发时,已有2000余只已运往广东餐馆销售。
森林公安民警介绍,根据四川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实施办法,在城市、工矿、乡镇、村院等人口聚居区,禁止捕捉、猎杀鸟类,禁止采集鸟卵、捣毁鸟巢。使用军用武器、小口径步枪、汽枪、毒药、炸药、地弓、地枪、铁夹、猪套、鸟网、陷井、火攻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,涉嫌违法犯罪。“捕杀野生鸟类2只即涉嫌违法,森林公安将进行行政处罚。”民警介绍,捕杀数量达到20只以上即构成犯罪,买卖交易达到50只以上构成犯罪,均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点评:七毛钱?你他妈穷疯了啊。七毛钱一只 随便干点啥不比这挣得多 无语。用鸟做菜的餐厅也应该重罚!一只鸟三年,算算看……